一、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。要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本着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研究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。
二、各项实验要按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,不得违章操作。
三、对压力容器、高温、高压、辐射及放射性物质场所及有关设备,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。
四、对易燃、易爆和剧毒危险品,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。领用时应严格履行手续,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五、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具,需经实验室审核批准。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装设,禁止超负荷用电,严禁私自修改水暖电设施。
六、各研究室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为学生安全负责人,要监督学生完成安全考试,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,使学生明晰实验室中的危险因素,监督学生按章操作,避免安全事故。
七、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火灾、被盗、污染、中毒、人身伤害和大型仪器设备损害等重大事故时,应及时向实验室、保卫部、派出所及学校领导报告。